吃饱了没事干的工程居间人。
昨天晚上,跟一个工程居间人,聊了一下,他今年年初居间的一个工程。
我感觉,他纯属吃饱了没事干,最后少赚了很多钱。
他:大队长,是这样,我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,居间了一个工程。
居间费2100万,可是,最后我只赚了300万。
我:2100万的居间费?你操作的工程多大?居间费能有这么多?
他:也不是很大,3个亿左右的工程,居间费我要7个点,就是2100万。
我:卧槽,你没事吧?3个亿的工程,居间费敢要7个点?
他:我知道,要得有点多,可是,我是没办法啊,这里面,还有甲方的分红。
我:有甲方的分红,也不能是7个点,这种过亿的工程,居间费3个点,一大关,你要得太多了。
他:我是居间给了某家建筑央国企,对方也同意了,就是7个点,我们都签了工程居间合同。
我:对方都同意7个点了,那为什么最后,只给你一个点的居间费?
他:我不知道,他们给我说的是,上面的领导说了,最多只能给我两个点,600万。
我:人家说得没错啊,两个点也不少了,但是,怎么最后,又变卦了,才给了一个点?
他:怪我,我不服气,走了诉讼的程序。
法官看完所有资料以后,认为整个居间过程,我确实出力了。
但是,出于公平原则,判的就是,建筑央国企,最后只给我一个点的居间费。
我:那不叫出于公平原则,那叫,权利与义务,不对等。
你所付出的,配不上7个点的居间费,或者说,你做的所有工作,只配拿一个点的居间费。
他:对,就是这个意思。
我:你这不是吃饱了,撑的嘛!
不打官司,跟央国企磨一磨,可能还能拿到600万,甚至更多,现在好了,只能拿300万。
问题是,这300万,还不全都是你的,还得给你的关系,也就是甲方,分红。
你说,这单居间,你才能赚多少钱?我估计,也就100万吧?
他:300万目前还在我手里,我去找甲方,甲方不见我。
我:呵呵,为什么不见你?你把他得罪了?
他:当初,这个甲方不让我去打官司,他的意思是,少赚点就赚点,就当买个教训,下次注意就行了。
但是,我不服气,刚好那几天,跟老婆吵架,心情也不好,直接就起诉了。
我起诉以后,甲方应该是害怕跟我接触,直接就不接我的电话了。
我:唉,这么好的一个关系,偏偏让你做成了,一锤子买卖。
行了,别纠结了,300万你就拿着吧,我觉得,甲方也不会跟你要了。
拿着这300万,干点别的吧,工程行业,已经跟你没啥关系了。
他:我想继续上诉,我觉得不公平,之前说好了,就是7个点,凭什么不给?
我这么被别人玩,我都觉得,对不起自己,身边看我笑话的人,很多。
不是为了钱,我就是为了出这口气,非要把他们告倒不可。
我:唉,让我怎么说你好呢?
你继续起诉,一点问题都没有,那是你的权利。
但是,你想过没有,如果你再这么闹下去,甲方怎么办?
我估计,这个甲方也不是你的什么亲戚,也就是个朋友。
但是,即使是朋友,你也不能让人家,丢了饭碗吧?
甲方为什么不拿你的分红,你知道么?
一方面肯定是,他想跟你划清界限;另外一方面,也是想安抚你,不想让你继续折腾。
你折腾得越凶,他的职位,就越危险,能听懂我的话么?
他:我明白,您说得都对。
甲方也不容易,他跟我说过,能忍的地方,忍一忍就过去了,人生的路,要往前看。
可是,我就这么被人玩么?
我:这么说吧,这单居间,你没有被人玩,确实是,你要的居间费,太多了。
你想啊,过亿的工程,净利润才多少?
可能你不知道,那我告诉你,正常来说,建筑央国企的过亿工程,净利润,也就不到10个点。
不到10个点的净利润,你敢要7个点的居间费,你说,可能么?
他们当初跟你签7个点,我估计是,为了稳住你,怕你再联系别的下游。
想的是,他们中标以后,再慢慢跟你谈。
没想到,你是一根筋,不懂得变通,还把他们告上了法庭。
他:我真是不懂,卧槽,法院居然才判一个点。
我:你不懂,能怪谁?这是常识。
这种事,一旦到了法院,那必然是,拿证据说话。
把你做的那些工作,放到桌面上,看到底值不值7个点。
法院看的是事实,而不是关系,你的关系,可能确实值7个点,但是不好意思,关系在法官那里,不值钱。
其实,大部分居间费,都远远超出居间人的付出,全靠关系撑着。
只是,大部分居间费,要么最后都拿到了,要么,没拿到的话,也是选择忍气吞声。
很少有你这样的,直接就起诉了。
他:大队长,按照您的意思,很少有人打工程居间的官司?
我:不能说很少,还是有不少的,但是,我敢说,所有打这种官司的居间人,既笨又蠢。
再碰上个想骗钱的律师,那就绝绝子了,再被律师坑一把。
他:我这个官司,已经给了律师五万块钱了。
我:玩工程居间,首先,不是签一份完美的工程合同。
首先要做的是,搞清楚,自己拿几个点的居间费,比较合理。
其次,索要工程居间费,绝对不能靠工程居间合同,想的是,大不了最后,我去打官司。
你要思考的是,如何利用关系的权力、自己的技巧、经验,还有手段,来达到自己的目的,拿到全部的居间费。
打官司去索要居间费,绝对是下策中的下策。
就像你这个工程一样,最后,官司是打了,但是,偷鸡不成蚀把米。
他:我觉得,我这次的失败,主要是,我的关系,出了问题。
我:他能出啥问题?工程都给你搞定了,还不行?
他:我的关系,是甲方公司的上层领导,他能拍板把工程给我,但是,决定不了施工现场。
我拿不到7个点的居间费,想让他出面,在施工上,给下游施压,他说他不负责施工。
我:呵呵,他说的,或许是真的。
但是,还有一种可能,就是,他已经被下游的建筑央国企,搞定了。
他:可能么?
我:怎么不可能?建筑央国企想飞你的单,容易得不能再容易,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啊!
他:难怪甲方不要我的分红。
我:行了,别纠结了,你基本已经,告别工程行业了。
他:没事,我手里有钱,干点别的生意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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