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居间的阴阳合同玩法。

昨天晚上,后台一个粉丝,给我分享了,他刚刚承接到的一个工程,是如何,巧妙地,跟居间人签合同的。

是的,大家看标题也知道,在正式运作之前,他跟居间人,签了两份合同。

总看我文章的老总,应该都知道,我喜欢写对话。

那么,今天也不例外,我就用对话的方式,来分享这条干货。

他:大队长,今天有点激动。

我:看来,又弄了一个大活。恭喜啊,同时呢,我也羡慕啊!

他:也不算什么大活,1500万的一个中小型工程,刚签完施工的大合同。

我:自己搞定的么?还是通过居间人搞定的?

他:里面有一个居间人,不过,我这个居间人,特别靠谱。

所以,之前的所有运作,都是我来花钱,没让他出一分钱。

我:害,其实吧,前期如果不牵涉,直接给甲方费用的话,也花不了多少钱。

请客吃饭,再加上买点伴手礼,几万块钱,足够了。

干工程的老板,如果连前期的几万块钱,都想省,那他搞不定大活的。

他:是的,说实话,对于我们来说,几万块钱,吃吃喝喝,无所谓的。

就算拿不到工程,也能交几个朋友,朋友多了,以后的路才好走。

我:1500万的工程,你给他多少居间费?这个我比较关心。

他:我这个工程,比较特殊,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工程,我现在还不能说。

大队长,您别误会啊,这是工程老板的规矩,没干完的工程,对谁也不能说,不是我不相信您。

我:没事,能理解,我干工程,也是这样,都是等工程干完,几年以后,才能跟朋友吹牛逼。

他:这个1500万的工程,毛利能达到55%,净利润的话,至少也有40%。

我答应给居间人,100万的工程居间费。

我:可以。给他的,也不少了,将近7个点。

他:如果工程能顺利干完,工程款拿得还比较痛快的话,我还可以再给他,加个10万块钱。

给他一点激励吧,毕竟,他跟甲方的关系很好,施工过程中,说不定还有用得着他的地方。

我:100万的居间费,也不是小数字了,你们签居间合同了么?

他:签了,签了两份。

我:一式两份?还是,签了两份不同的合同?

他:签了两份不同的。

一个是居间合同,另外一个,是工程咨询服务合同。

居间合同很简单:我是甲方,居间人是乙方。

甲方负责提供相关的信息、提供投标单位的资料等;

乙方负责协调关系,帮甲方的公司中标。

接到中标通知书,双方签订的工程咨询服务合同,自动生效;反之,双方签署的所有文件,全部作废。

整个居间合同里面,不体现一分钱,也不体现任何一丁点的,利益往来!

我:干得漂亮!

那工程咨询服务合同,是怎么签的?

他:工程咨询合同,我是甲方,居间人是乙方,我委托乙方,为这个项目,提供全过程的咨询服务。

咨询服务包括,设计优化、管理优化等,其实根本用不着他,哈哈!

我:咨询服务合同里面,肯定就约定了,如何给咨询费,也就是居间费,对吧?

他:对。怎么给钱,都写在了咨询合同里面。

拿到中标通知书,并签订施工大合同后,三日内付50%。

施工过程中付30%,竣工决算后十五日内,结清剩余的尾款。

我:其实吧,你这种玩法,属于签了两份,阴阳合同。

居间合同,是暗处的合同,负责打头阵,让居间人,帮你搞定工程。

工程搞定以后,明面上的,咨询服务合同,也就生效了,同时,居间合同,作废。

然后,咨询服务合同,伴随着整个施工周期,保证居间人,能顺利地拿到,工程居间费。

还有,咨询服务合同,也方便开票和走账,因为,开的是咨询和服务类发票,没有“居间”这两个字眼。

他:这种玩法,是我自己想出来的,居间人也非常认可,所以,这次我们合作成功了。

大队长,我这个案例,如果您想写成文章,我还可以再提供一些细节,您到时问我就行。

我:你给我的信息,已经够详尽了,感谢你的分享。

但是,我想说的是,这种玩法,还真不是你的原创啊,哈哈!

我早在七八年前,就这么玩了。

他:是么?您是怎么操作的?跟我的操作,一模一样么?

我:差不多,大同小异。但我觉得,我的玩法,更高明。

他:请大队长,不吝赐教。

我:我之前公众号的文章,其实都写过了,就是建筑央国企,怎么给居间人走账居间费那篇。

这里再简单给你说一下。

首先,跟央国企,签一份标前协议。

协议里面约定:将来中标以后,央国企必须把里面的某一个分包,给某某某(居间人)来干。

然后,如果央国企真的中标了,那居间人就可以,拿着标前协议,找央国企,签分包合同。

工程居间费呢,就藏在了分包的利润里面。

比如,央国企可以,把那个分包的单价,提上去;把分包的工程量,在合理范围内,增加一点。

实在不行,央国企还可以,单独在居间人的这个分包外面,做两个空头增项,居间费就增出来了。

他:大队长,您这种方式,标前协议和分包合同,也是阴阳合同。

我:对啊!标前协议里面,也是,不写任何费用和付款方式, 也没有任何的利益往来。

等分包合同签完,标前协议,也就作废了。

标前协议,其实非常敏感,所以,它的有效期非常短:从开始运作,到签完分包合同,这么一段时间内,有效。

拿到分包合同,那居间人跟央国企之间的走账,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玩了。

标前协议,上不了台面,但是,分包合同,到哪也说得通。

哪怕就是打官司,这份分包合同,也一点问题都没有。

他:标前协议,居间人必须得自己干分包么?如果,他干不了,怎么办?

我:呵呵,干不了就不干呗,把他拿到手的分包,卖出去就行。

不管卖给谁,他都能赚钱啊!

他想赚多少居间费,告诉央国企就行。

央国企给这个分包,想办法,单独额外地,走个几百万费用,一点问题都没有。

如果确实不好走,那居间人就多拿几个分包出来,让两个分包,或者三个分包,一起给他走账,居间费。

他:现在的央国企,很多上不了台面的费用,其实都是通过分包走账的。

我:没错。很多领导的私人费用,也是通过分包来完成的。

这是央国企里面的钱,走出来的,最好,也最安全的方式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