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谈工程居间费的共管账户问题。

今天这篇文章呢,再跟大家聊聊共管账户吧。

我记得去年的时候,我写过一篇文章,专门聊过共管账户,那篇文章的阅读量还可以。

但是,过去好长时间了,当时写的什么内容,真的忘记了。

不管怎么着吧,今天又想写写共管的事情,因为,昨天我的社群里,有人问到了这个问题。

首先,我们明确一下,什么叫共管账户?

所谓的共管账户,就是一个银行的账户,里面有钱,如果想把里面的钱取出来,得所有的共管人一起签字才行。

放到工程居间领域,那就是,居间人为了防止,帮下游把工程运作成功以后,下游不给居间人居间费。

所以,居间人在运作工程之前,要求下游,先把居间费,打入他们两个事先在银行开设的共管账户。

居间人这么做的意图,也很简单:

将来我帮你拿到工程以后,这个居间费的钱,就算你不想给我,没有我的签字,你也拿不走……

那么,问题就来了:

大型工程的居间,居间费肯定是几百万起步。

请问:目前的建筑环境,哪家央国企,能在工程中标之前,直接拿出几百万,甚至一千万,打入共管账户呢?

我知道,肯定有很多人会说:那么有实力的中字头的建筑集团,怎么可能拿不出几百万呢?

唉,怎么说呢?可能大家,对现在的建筑央国企,有一些误解。

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各位:现在几乎所有的建筑央国企,都拿不出几百万现金。

他们给自己的正式员工,发工资都得贷款,你觉得,他们账上,可能有钱么?

20年前的建筑央国企,绝大部分确实都很有实力,账上可能随时都趴着几百万、几千万资金。

但是,现在真的不一样了—他们也很难,真的很难,实在是没钱啊!

现在的建筑央国企,都是先承接工程,承接下来后,拿着工程的中标通知书,或者施工大合同,去找金融机构融资。

不融资的话,垫资怎么办?现在的工程,哪个不需要垫资?甚至,你垫得少,都不行!

所以,就算央国企想给居间人居间费,也得是,这个工程先陆陆续续地干起来才行。

干到某个节点,收到甲方的进度款后,从进度款里面,拿出来一部分,给居间人。

而绝对不可能是,他们自己就有那么多钱,然后,放在共管账户里,等着工程运作成了以后,解冻账户,给居间人。

写到这里,肯定还会有人问:央国企让分包先把居间费垫付了,不可以么?

可以,当然可以,只是,你先去问问现在央国企的分包,他们有钱么?

他们的钱,是不是也都压在了央国企手里?

还有,民营的施工单位也一样:央国企都没钱,民营的施工单位,能好到哪里去呢?只能是更惨……

上面写了这么多,我想告诉大家的是:

就算你想跟下游设置一个共管账户,但是,账户有了以后,下游却没那么多钱,打到里面。

那你这个共管账户,设置得有什么意义呢?

其次,我们退一步说,就算下游的施工单位,找了一个分包,真的把几百万,打到了你跟他,一起设置的共管账户中。

你以为,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么?

天真了,太天真了。

给大家写一个,我身边的朋友,弄共管账户,出现的问题。

我这个朋友,就是专门玩工程居间的,他的经验,我觉得比我丰富。

大概是2018年吧,他给某家建筑央国企,介绍了一个工程,总造价不到一个亿,他的居间费,要三个点,300万。

那家建筑央国企,当时确实也是没钱,所以,他们找了一个有实力的分包,先行垫付了300万居间费。

并按照约定,分包老板把300万,打到了他与我的朋友,一起在银行设置的共管账户里面 。

写到这里,我补充一句:

建筑央国企这个企业法人,不可能成为共管账户的一方负责人:为了避嫌,而且,也不合适—身份不对等。

建筑央国企里面的在职员工,也不可能成为共管账户一方的负责人,因为,他们的员工,没有人傻,都不想担这种责任。

所以,央国企只能让他们信任并长期合作的分包老板(先行垫付居间费的那个人),来做共管账户的一方负责人,跟居间人,共同管理共管账户。

我接着写。

共管账户有了,居间费也已经到位,我的朋友,开始帮央国企运作工程。

工程确实运作成功了,央国企也进场施工了,这个时候,按照他们当时的约定,该给我的朋友,先兑现100万居间费了。

可是,央国企却突然变卦:他们一口咬定,这个工程,之所以能运作成功,靠的是他们自己的关系,我的朋友,根本没帮上什么忙。

就这样,来回扯皮,工程都快干完了,我的朋友,一分钱居间费都没有拿到。

当时我朋友的想法,就比较天真了:反正,没有我的签字,那300万,谁也动不了,最难受的,应该是分包。

总有一天,那个分包会着急的……

过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,让我的朋友,万万没想到的是,那个分包,竟然去纪委,把他们全部举报了。

举报的内容,大概意思是:我的朋友,表面上是工程居间人,实际上,是甲方的代言人、白手套,在帮甲方洗钱。

当初他垫付300万居间费的时候,不知道是什么情况,央国企也没有告诉他。

后来,他的钱被冻结了,他才反应过来,而这个时候,他又着急用钱……

当然了,他这么一举报,除了我的朋友会难受,央国企也得跟着难受。

但是,不好意思,人家央国企,是一个实力雄厚的建筑集团。

这个事情,对于我的朋友来说,可能是一件很大的事情;

但是,对于央国企来说,那就不叫事—打了几个电话,纪委那边,就摆平了。

最后,我的朋友,一分钱都没拿到,那个共管账户呢,他为了自保,只能乖乖地签字解冻,里面的300万资金。

至于那个甲方嘛,据说也是啥事都没有,因为,他死死地咬住了我的朋友:是我的朋友,自己在操作,他完全不知情……

所以,大家应该能看出来,这个案例中,谁才是最后接盘、最后背锅的人吧?

好了,共管账户的可行性,以及弊端,我认为我写清楚了。

最后,做个总结。

我对共管账户的看法,跟对工程居间合同的看法一样:这些个玩意,就是个心理安慰。

或者说,这两样东西,都是,防君子,但是不防小人的。

因为,下游如果不想给你居间费,工程居间合同和共管账户,根本限制不了他们。

更何况,大型工程的下游,还只能是建筑央国企。

居间人作为一个个人,跟大型的中字头企业斗,谁会赢、谁会输,结局在一开始,就已经注定了。

所以,工程居间人,要想安安全全地拿到全部的居间费,只能依靠背后的关系,也就是甲方。

拿不到居间费的时候,也只有甲方出面,给下游的施工单位,在施工现场,或者在工程款方面,施加压力。

才是唯一可行的方法。

除此之外,其他的任何方法,在我看来,都是意淫……

你们,同意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