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居间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(下)。

前段时间运作了一个工程,忙得焦头烂额,所以,公众号文章的更新,又拖了起来……

感谢后台那十几位粉丝的催更,是你们让我知道,我在这里码字,是有意义的。

好了,今天完成这个系列的最后一篇文章。

5、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,就投标价格、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,居间合同无效。

首先,我们要明白,居间人手里的那份工程居间合同,如果是无效的话,那肯定是有人判定它无效。

肯定不能是,随便来一个人,看了一眼居间合同,说它无效,它就无效了—别人说了不算。

只能是法院的法官,根据各种法条,判定它无效,它才是无效的—这个道理,没问题吧?

那么,问题就来了:为什么法官要看居间人的居间合同呢?

答案自然是:居间人和下游的施工单位,因为居间费的事情,走了诉讼的流程……

我们假设是,居间人因为拿不到居间费,把下游的施工单位,起诉了。

然后,居间人在法庭陈述事实的时候,大概应该是这样的:

法官,我的居间费是1000万,但是,施工单位,只给了我500万。

还剩500万,他们不愿意给了。

虽然说,这个1.8亿的工程,我要1000万的居间费有点多。

但是,我要的那1000万,可全都是我自己争取来的,跟这个工程的利润,没关系。

当初投标的时候,他们报了1.7亿,是我跟上游的甲方沟通后,让他们报价的时候,加1000万上去的……

看到这里,大家应该知道,我想表达什么意思了吧?

没错, 这就叫:投标人与招标人,就投标价格、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—居间合同无效。

这种情况,现实当中非常多,所以,大家应该都不会很惊讶。

我觉得,大家惊讶的点,应该是:怎么居间人会那么傻,到了法院,什么都跟法官说?

其实吧,也用不着惊讶,因为,到了法院,这些关键的点,才是保证居间人能拿到全部居间费的关键。

如果居间人不说这些事,他会认为,这场工程居间的官司,是无论如何,也打不赢的。

当然了,居间人肯定也聘请了律师,律师必然是不会让他说这么多的。

可是,到了辩论的关键环节,律师能堵得住居间人的嘴巴么?

还有,居间人心里不平衡的时候,那可就是,他觉得什么对他有利,他就说什么了。

完全不管,开庭之前,他的律师,是怎么给他交代的。

自然,结果就是:法官判定,当初居间人跟下游签的那份工程居间合同,是一份无效合同……

6、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,居间合同无效。

这种情况,当然也是来自于,居间人那张,被逼急以后,啥都敢说的嘴巴。

当工程居间人,拿不到居间费,或者部分居间费没拿到的时候。

他能想到的唯一办法,自然就是,拿着手里的那份,他自认为的王牌(工程居间合同),去打官司。

到了法院以后,他跟法官的陈述,大概是这样的:

法官,这个工程,他们之所以能顺利中标,是因为我跟上游的甲方,在投标的时候,花了很多钱,并且认真运作了一番。

一共十家投标单位,都是我找的,每家投标的费用,是一万块钱,十家就是十万。

这十万,也是我这个居间人先行垫付的。

当初他们答应我:一旦中标,先给我返还十万块钱投标的费用,然后,再奖励我十万块钱,垫付投标费的辛苦费。

最后才是,按照居间合同,给我居间费的事情。

可是,他们中标以后,却说,这个工程,之所以能中标,是他们自己努力的结果,跟我的付出,完全没有关系……

看到这里,我相信大家,肯定也都看懂了。

没错,这个就叫: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—居间合同无效……

我相信,绝大多数居间人,为了能要回属于自己的居间费,到了法院,都会把里面的细节,一五一十地,告诉法官。

但是,不好意思:你觉得你做得没问题,法官却未必那么认为,因为,你的行为,首先就违法了。

违法的投标行为,就必然会导致,当初签的那份居间合同,是一份无效合同……

这篇文章,以及这个系列,写到这里,就写完了。

最后的最后,我再跟大家啰嗦几句。

1、工程居间合同,如果不打官司,它就是几张纸,一点用都没有。

2、就算你拿着那几张纸,去打官司,你也未必能能打赢(非常难打赢)。

而且,不仅非常难打赢,甚至弄不好,官司没打赢不说,居间合同,都会被法官,判定成无效合同。

3、不必纠结你签的那份工程居间合同,是否有效。

只要,下游事前跟你签了它,就说明,这是一个有诚意的、愿意给居间费的施工单位。

然后,事成之后,下游还真的履行了承诺,给了你全部的居间费。

那这个事,就结束了。

已经结束的事情,就绝对不会有人,去在意那份工程居间合同,是否是有效的了。

当然了,不打官司,没有法官的判决,也没有人知道,那份工程居间合同,是否有效。

反正,你的目的,已经达到—你的居间费全部到手,就行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