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居间合同三个重要的作用。
昨晚跟一个干工程的朋友吃饭,关于工程居间合同这个事,我们聊了很多。
他:你手里有工程居间合同的模版没有?发我一份。
我:这都10月份了,还有工程么?
他:我正在运作的工程,是明年开春以后干的,打算过两天带着下游去见甲方,见甲方之前,我跟他先把居间合同签了。
我:别把居间合同看得那么重,如果不打官司,那不就是几张纸嘛!
他:我明白你的意思,但是,这份合同,有总比没有强吧?
我:那肯定的,而且,在我看来,居间合同必须得有,没有肯定不行。
他:怎么讲?
我:下游是否愿意,在见甲方之前,跟你签居间合同,这其实也算是一个测试:
如果他连居间合同都不愿意签,找各种理由拒绝或者拖延,我觉得,你也就没必要跟他合作了,直接换吧。
他:有道理。
对我不信任,或者,想偷奸耍滑的下游,肯定不愿意签居间合同;而那些真正想干这个工程的下游,恨不得早点与我签合同。
我:我现在做工程居间,介绍完工程的详细信息后,紧接着就跟他谈居间合同的条款,避而不谈或者躲躲闪闪的下游,我不会再给他打电话。
他么的,纯属浪费时间,有那个跟他扯淡的工夫,说不定,我早都跟另外一家下游谈好了。
他:按照你的意思,工程居间合同肯定得有,但是,不用那么认真,随便签一个就行,对吧?
我:不能随便签,这玩意,除了打官司能用到以外,还有三个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他:来吧,给哥们讲点干货。
我:第一个作用,这个居间合同,能起到震慑的效果。这就好比,一些喜欢打仗的发达国家,都拥有核武器,但是,他们却从来不用。
为什么不用也必须拥有呢?因为,这个东西,有跟没有,是两码事。
他:听懂了。居间合同也是核武器,下游不想给我支付居间费,或者,想飞单的时候,他得掂量一下,如果做得太过分的话,我会不会狗急跳墙,去打官司。
而一旦我真的去打官司,他也不会好受,然后,经过利益权衡,或许,他就不敢做一些太出格的事情,这样,我的居间费,在一定程度上,会相对安全一些。
我:第二个作用,甲方的分红,大概率是包含在你的居间费里面的,如果下游就是不给你支付居间费,那么,甲方的分红也就没有了。
到那个时候,你可以把这份居间合同拿出来,让甲方看。
这也算是给甲方一个交代,或者说,把责任推出去,让甲方明白:你做得都很到位,是下游出了问题。
他:这个作用,我还真没想到,确实应该这么做。
到时,我把居间合同拿出来,看甲方怎么说:
如果他让我去打官司,那就说明他不怕把自己暴露,我走正常的诉讼流程就行;如果他有能力自己解决,那当然更好,说不定,我的居间费也一起要了回来。
我:这么做,同时也维护了你在甲方面前的声誉,如果甲方以后还有别的工程,就不会因为这次的不愉快,而让别人去运作。
因为,经过了这次的合作,甲方发现,你不仅有专业的工程运作能力,还很真诚。
他:第三个作用是什么?
我:这份居间合同,也是你的业绩啊!
他:我去,厉害了!
我:现在很多工程下游,或者一些大型的建筑集团,对工程居间人,多少都存在一些鄙视,认为居间人大多是无业游民,或者压根就是骗子。
所以,在第一次给某个建筑央国企介绍工程的时候,得不到信任,很正常。
得不到建筑央国企的信任,他们肯定不会全力以赴地去承接工程,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。
如果你能拿出一沓自己曾经运作过的工程居间合同,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各种条款,还有签字和公章,谁见了,不迷糊啊?
他:工程居间合同,也可以弄虚作假啊,建筑央国企又不傻。
我:公章谁敢作假?搞笑呢!
再说了,你不能只拿出居间合同,就没事了,你得给他们介绍的啊!比如,这是哪个工程,哪一年干的,你跟谁对接的;另外一个工程,在哪个地方,几家参建单位等。
他:感觉你太专业了。
我:不专业行么?干工程的,哪个不是人精?跟这帮人精过招,得靠真本事,打铁还需自身硬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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