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央国企走账居间费的唯一方式。
这篇文章呢,再跟大家聊聊,央国企给居间人走账居间费的事情。
首先,所有的建筑央国企,都不可能跟居间人,签一份正式的,工程居间合同。
因为,工程居间合同这个东西,它上不了台面—它太敏感了。
敏感的原因,也不复杂: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,它就是“某行某受”的证据。
如果这份居间合同,传了出去,再被别有用心的人,放到抖音上,后果不堪设想。
所以,这些市面上的央国企,都不会给自己留下这么一个把柄,或者是,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,会爆炸的炸弹。
其次,签不了居间合同的话,他们给居间人走账,就很麻烦—不能直接公对公打款。
我相信,只要你跟建筑央国企打过交道,或者,在里面上过班的话,就肯定明白:
建筑央国企里面,所有上不了台面的费用,都是通过分包来走账。
比如说,领导想从一个工程的利润里面,给自己的小金库,弄点费用。
他肯定会安排一个,自己信得过的分包,干这个工程里面的一个专项。
然后,给这个分包结算工程款的时候,领导的费用,就跟随着分包的工程款,一起出来了。
再比如说,央国企里面的某个领导,为了拿到某个大型工程,给这个工程的甲方,做出了承诺:
只要工程中标,那么,拿到中标通知书以后,马上给甲方的领导,兑现一笔不菲的费用。
这个时候,同样的,央国企的领导,会让几个他们信得过的分包,每人先出一部分费用。
把这些费用,拼凑起来,给到甲方手里,兑现之前给甲方的承诺。
然后,央国企当然不会让这些分包吃亏。
怎么补偿这些分包呢?
很简单:不是已经承接到一个大型工程了么?
从这个大型工程里面,切出几个专项,给那几个分包干,就可以了。
分包的利润,大概率都能包得住,当初分包给央国企帮的忙。
如果实在包不住,也不麻烦:央国企的领导,给那几个分包,做点增项,再把单价上调一些,也就搞定了。
最后,大家应该都能看出来:
分包,才是建筑央国企,走账上不了台面费用的灵魂。
所以,上不了台面的工程居间费,也只能通过分包来走账,这是唯一的方式。
那怎么通过分包走账居间费呢?
大概有这么两种模式:
1、居间人自己来干某个单项的分包。
他跟央国企签一份,标前协议:中标以后,工程里面的某个单项,央国企交给他来干。
这样的话,将来央国企给他付分包款的时候,他的居间费,就跟随着工程款,一起出来了。
至于这个分包的利润,和居间费怎么划分,那是他跟央国企之间的博弈,这里就不写了。
2、居间人给央国企对接分包。
他跟央国企签一份,工程合作意向书:中标以后,这个工程里面的所有分包,他来给央国企对接。
对接他身边,听话的、靠谱的、有实力的包工头老板。
将来,这些他的自己人,按照分包的工程量,每人给他一份居间费。
加起来,就是他全部的工程居间费。
同样的,这些分包的利润,和给他的居间费,怎么划分,也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,这里也不写了。
看到这里,我知道,有些居间人会说:标前协议,和工程合作意向书,央国企能跟我们签么?
能签,肯定能签,一点问题都没有。
因为,不管是标前协议,还是合作意向书,它们里面,都不会有“工程居间”这四个敏感的字眼。
更不会有什么,居间费多少多少万、什么时候给之类的条款。
里面只是关于合作的字眼,合情合理,也合法合规。
将来,工程中标以后,居间人带着标前协议,或者是合作意向书,找央国企,跟他们签,后续的分包合同,就可以了。
好了,这篇文章就写完了,希望对你们做工程居间,有帮助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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